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决策承办单位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3、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大亚湾区养老事业的发展,为大亚湾区提供更为完善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本项目在大亚湾霞涌、澳头分别建设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以打造融合发展、相互协调的综合性街道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实现大亚湾综合养老服务体系的提质增效。本项目旨在推动大亚湾区养老事业发展,为大亚湾提供更为完善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澳头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占地面积2031.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霞涌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占地面积4534.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 13464.14 万元,工程实施周期为 25 个月,计划2028年正式投入使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 号)文件精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承办单位或者负责风险评估工作的其他单位应当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因此,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委托我司-广东中科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决策承办单位委托咨询单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咨询单位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部门的相关文件,对项目的风险源进行初步评估,确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工作内容,并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咨询单位对风险事项进行详细分析,对社会稳定风险源进行调查和评估,征求各方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咨询单位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意见及建议。
四、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单位发表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单位
(一)主管单位
1、决策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2、单位地址:广东省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档案楼5楼
3、联系人:钟子文
4、电话:13433477770
5、E-mail:470286759@qq.com
(二)咨询单位
1、单位名称:广东中科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帝景湾三期八号公馆2901
3、联系人:邱嘉鑫
4、电话:13660475434
5、E-mail:zksicm@126.com
六、公示日期
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0日
广东中科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三日